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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办法

鲁东大学外国语学院智慧党建平台 2020-07-24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学校《鲁东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鲁大校发[2015]40号)和《关于印发< 鲁东大学师德考核暂行办法>等2项制度的通知》(鲁大党发[2019]17号)等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师发展规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全院教职工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承担好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师德建设特点,注重教育引导
充分把握师德建设的特点,以教育引导为主,着力围绕价值引领、规则约束、典型示范、文化熏陶等方面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突出理想信念,加强师德教育,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师德规范,强化考核监督,引导教师自觉树立高尚道德情操;选树师德典型,弘扬师德风范,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培育师德文化,促进师德养成,建立重德养德的文化氛围和良好风尚。
(二)遵循教师发展规律,注重改革创新
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与广大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关注广大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探索创新师德教育的模式和手段,运用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际效果。
(三)坚持全院协同联动,注重形成合力
坚持上下联动,学院党总支总体统筹、系统推进,各系(教研室)、各支部及教学科研科室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保证具体工作落细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总体优化师德师风建设体系,形成师德师风建设合力。
三、工作目标
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实现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保证教师师德素养全面提升,教书育人能力进一步增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学院优良文化传统,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四、工作任务与举措
(一)做好教育培训,强化价值引领
将师德教育纳入学校教师培训整体规划,摆在教师培养工作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
1.结合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在新进教师上岗培训中做好师德教育;在青年教师卓越教学能力培养、教学发展专题研修中,将师德教育列为必修专题;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教学科研团队等培训中,将师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
2.依托教职工理论学习、各系(教研室)教研活动等培训平台,经常性面向教师开展以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学术道德、法律法规、心理健康等内容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3.依托访学研修、挂职借调、社会实践、举办博士论坛等方式,同时结合学院特点和优势,有计划地组织教师通过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接受师德教育。
4.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优势,通过党员组织生活、座谈、研讨等方式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将师德规范作为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组织生活会等的重要内容和指标;依托基层教学和学术组织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引导教师全面发展、教书育人。
(二)健全师德风范,明确师德遵循
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明确师德要求,划定师德底线,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1.要求教师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师德“红七条”禁令和学校“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以底线约束防止师德失范。
(三)选树师德典型,加强示范带动
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不断挖掘、选树、宣传师德师风、立德树人优秀典型,弘扬名师为人为学为师风范。
1.以师德师风特别是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表现作为首要标准,推选优秀师德典型事迹加以宣传,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明确学科、专业、课程等带头人责任,培育师德师风优秀教师团队。
2.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聘任的首要条件,对师德优秀,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拔培养,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中优先评聘。
(四)强化考核监督,发挥约束作用
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定期进行师德考核和师德建设工作考核,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师德监督。
1.师德考核内容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依据,以师德师风表现为重点,全面考核教职工在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方面的表现。
2.师德考核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相应标准如下:
优秀: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表现突出,并在其中某方面做出先进典型事迹,能够作为师德表率在全校教职工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合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无不良表现。
基本合格:基本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的某个方面存在不足,或存在师德失范行为但情节较轻。
不合格:发生情节较重的师德失范行为,或存在《鲁东大学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师德失范行为。
3. 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具体考核流程如下:
(1)教职工个人进行师德表现自我评价,撰写自评总结,填写《鲁东大学师德考核登记表》。
(2)各系(教研室)以适当形式组织开展教职工师德表现民主评议。
(3)学院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教职工自评、民主评议及平时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对教职工师德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师德考核等次。
(4)考核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被考核人对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4.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确定年度考核优秀、进修培训、评先评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
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取消其2年内评先评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资格。
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其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定位“不合格”等次,并按照《鲁东大学师德考核及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实施细则》纳入“一票否决”名单,给予相应处理。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