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鲁东大学外国语学院智慧党建平台 2020-07-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学院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高师生员工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总体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重点,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升师生员工的政治理论素养,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大政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章 学习内容、时间及形式
第三条 学习内容。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三)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四)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中央和山东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
(七)国家和山东省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文件政策。
(八)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要的教育以及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方面知识。
(九)《鲁东大学章程》、《学生手册》及学校历史文化。
(十)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文件。
(十一)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四条 学习时间。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每月应安排一次,以全体教职工大会、各系(教研室)会议等形式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具体可结合工作实绩调整安排;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二下午,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具体可结合实际调整安排。
第五条 学习形式。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以集体学习为主,同时结合自主学习。综合采用精读文件、座谈讨论、观看视频、辅导报告、培训及调研考察等方式进行。广泛运用电影、歌曲、诵读等多种艺术形式,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和纪念馆、博物馆等教育载体,开展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提高学习的实效性。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学院党总支对全院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进行统一部署,制定年度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指导意见。教职工学习活动由各系(教研室)、教工党支部具体安排;学生学习活动由团总支、学生党支部具体安排。
第四章 学习要求
第七条 严格考勤制度。集体学习活动严格实行签到制度,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无故2次以上不参加集体学习活动的师生,视为考核不合格。
第八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的关系,学以致用、用以促学。鼓励师生员工结合工作学习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第九条 加强学习宣传。各系(教研室)、各党支部要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的宣传报道,及时宣传学院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利用学院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在政治理论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学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五章 督导考核
第十三条 党总支对各系(教研室)、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师生政治理论学习落实情况将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师生考核评优、晋职晋级及其他奖励的重要条件。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