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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外国语学院2021-2022-1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3   点击量:   作者:外国语学院 

为做好外国语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外国语学院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与实施办法》,现将期末考试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考试命题

1.考试命题包括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考试周、结课周考试/考查课程,每门课程均需提交。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要求,

“课程考核内容、方法和评分标准能够证明学生相关能力达成情况。理论课程笔试试题与知识掌握的课程目标匹配,分数分布应体现课程目标的权重,及格标准是课程目标达成的“底线”。探究课程的学习报告(包括毕业论文)与学科知识、教育教学知识运用的课程目标匹配,评分标准明确,及格标准是课程目标达成的“底线”,分数有区分性。技能课程的学生表现或作品符合课程目标,及格标准与目标要求对应。实践教学(包括教育见习、实习等)任务能体现课程目标,及格标准与目标要求对应,分数有区分性。其它课内外活动等学习任务的评分方式可操作,标准明确,分数有区分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第67页)

“能够紧扣毕业要求指标点和课程目标定期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查找教学活动短板并改进提高,评价方法合理,可操作。有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学生自身、中学教师等多元评价主体参与实施课程评价。有对学生各类学习表现和成果的定性评价信息,以及各类课程考核的定量数据,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每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评价过程记录完整,可追踪。”《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第68页)

3.命题结束后,授课教师提交《鲁东大学外国语学院考试命题质量分析及合理性评价审核表》(附件1)至各课程负责人,由课程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审核题目对毕业要求指标点所描述能力的覆盖程度、题目对课程目标要求的能力要素是否一致等内容。

4. 考试结束后,由系(室)主任按照课程归档目录(附件2)的要求汇总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课程目标达成评价

期末考试结束后,每门课程均需提交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具体要求详见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模板(附件3)。

鲁东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