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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顶岗实习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7-03-03   点击量:   作者:外国语学院 

鲁东大学顶岗实习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教师〔2007〕4号)文件精神,保证我校“顶岗实习”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顶岗实习的意义

1.开展顶岗实习是推动教师教育改革,提高教师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2.开展顶岗实习是加强教师养成教育,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必要途径。

3.开展顶岗实习有利于促进农村基础教育发展,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二)顶岗实习工作安排

1.顶岗实习时间为一学期(半年),采取四段式全程顶岗实习模式。

2.第一阶段:请校外名师、专家、中学教学能手等进校开展讲座,为期一个月;

3.第二阶段:学生微格教学及校内备课试讲,为期三周;

4.第三阶段:学生到中学顶岗实习及中学教师脱岗培训,为期两个月;

5.第四阶段:学生返校,全面总结,为期两周。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顶岗实习”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校党政主管领导牵头,教务处、学生处、宣传部、财务处、“服务烟台”办公室等部门和有关学院负责人组成我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顶岗实习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顶岗实习文件起草。

2.负责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实习学校具体联系。

3.负责全校顶岗实习的具体组织安排。主要包括:落实全校教师教育专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指导和监督学院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开展培训;汇总各学院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名单等基本情况。组织有关学院专业指导教师到顶岗实习学校巡回指导和教授下乡支教;组织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和评优工作。

4.负责分配顶岗实习驻县带队教师。

5.了解、掌握、检查顶岗实习情况。

6. 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网站建设和工作信息编发。

(二)学院职责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如下工作:

1.负责制定本学院顶岗实习计划。

2.协助教务处选派驻县带队教师。

3.对参加实习学生进行思想动员,开展师德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和艰苦朴素教育,认真做好实习前各项准备工作。

4.加强顶岗实习过程监控,及时了解和掌握实习学生的思想、教学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并妥善处理,遇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教务处。

5.每期顶岗实习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并做好顶岗实习材料存档工作。

6.负责本学院顶岗实习各种新闻报道的采集工作,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7.协助教务处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鉴定和评优工作。

(三)学生处职责

1.负责组织各学院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思想动员、师德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艰苦朴素教育。

2.对顶岗实习过程中的违纪学生进行处理。

3.负责对顶岗实习期间表现突出学生的就业进行重点推荐工作。

(四)宣传部职责

负责“顶岗实习”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财务处职责

负责管理“顶岗实习”的相关经费使用。

(六)“服务烟台”办公室职责

协助教务处与烟台市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沟通,联系“顶岗实习”相关事宜。

三、顶岗实习过程与内容

(一)教学实习。包括听课、教学设计、备课、编写教案、试讲、课堂教学、指导实验、课后辅导、作业批改与讲评、考试与成绩评定、组织课外学习活动、进行教学专题总结等环节。

(二)班主任工作实习(见习)。在原任班主任指导下,学习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特点,包括了解班级情况,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日常班级管理,组织主题班会,开展多样化、有实效的班级活动等。学习班主任工作方法和艺术,学会如何教育和引导学生成长。

(三)教育调查和教育研究。顶岗实习学生可以结合专业特点和顶岗实习学校需要选题,也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选题,进行教育调查和开展教育研究。

(四)协助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实习期间鼓励实习生多为实习学校办好事、办实事,如结合专业特点为教师开设各类讲座和信息技术技能培训,为实习学校制作课件、维修设备等;支持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鼓励顶岗实习学生为顶岗实习学校办好事、办实事。

四、带队教师的职责

(一)接送顶岗实习学生,保证交通安全。

(二)代表学校对所负责的县市区顶岗实习学生实施统一管理。

1.做好本县市区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2.了解实习生的生活情况,协调、解决学生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对突发事件要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学生安全,并及时上报学校教务处。

3.把好实习生的考勤关,杜绝实习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发生,严格请销假制度。

4.参与评议实习生的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应适当听学生的课,并写出听课指导记录。参加学生组织的班会或其他活动,并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对非本专业的学生应至少给与教学法方面的指导。

5.带队教师要如实记录实习生的违纪情况,并根据“顶岗实习违纪学生处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6.带队教师在驻县期间至少要到各个实习学校走访一次,了解顶岗实习的各方面情况。

(三)定期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实习学校联系、沟通和协调。

1.定期与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师训科负责人沟通,了解我校学生在该县市区的整体实习情况,有情节较为严重的不良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教务处汇报。

2.定期到各实习学校走访,了解实习学生的在校食宿、卫生、安全与纪律情况。

3.虚心听取并记录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实习学校有关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可将学生反映的对实习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其反馈。

(四)负责本县市区顶岗实习的信息采集和宣传报导工作。

1.每两周上报一次本县市区实习学校的整体情况,一般包括食宿、卫生、安全及学生纪律等问题。

2.及时报送当地教育局或实习学校的好做法和实习学生中的先进典型,保证信息畅通。要求每周不少于一则报导(可配相关图片),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到教务处。

3.搜集所有与顶岗实习有关的影像资料,并将资料分类保存(如:实习生风采、座谈、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实习学校工作、对学生评价等各方面),实习结束后汇总到教务处。

(五)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1. 顶岗实习结束时,带队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总结,并协同实习学校有关领导和教师,对每个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表现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填写《实习学校对鲁东大学顶岗实习整体情况评价表》和《实习学校对顶岗实习生的综合评价表》,客观公正地评定顶岗实习成绩。

2.向学校教务处推荐优秀顶岗实习生、优秀指导教师(实习学校)、优秀实习学校,将实习学校的表扬信及各类推荐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3.注意搜集实习学生的实习感悟(电子版),精挑细选后上交到教务处;同时,带队教师也可将自己的工作感悟实时上交教务处。

4.认真做好本县市区的顶岗实习总结工作,为学校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六)其他要求

1.带队教师在指导顶岗实习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并作好出勤记录。

2.带队教师在顶岗实习工作期间,如不按学校规定和要求认真指导、随意离岗、懈怠工作,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组织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实习学校小组长的职责

(一)与带队教师联系,承上启下,使实习生及时了解实习的有关事宜,使带队教师及时掌握实习生的情况,对个人不能决断的事情要及时向带队教师请示或协商。

(二)联系实习学校的领导与指导教师,接受实习任务,向带队教师反映实习生的建议或意见。

(三)组织组内同学及时交流思想、总结工作,在组员出现情绪波动或遇到某些困难的时候要予以及时解决。

(四)检查本组实习生每天出勤情况及遵守纪律的情况,并做好记录。

六、实习生的职责

(一)实习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自觉服从驻县管理人员和实习学校及所在学院的管理和领导,虚心向学习学校的教师学习,主动争取他们的指导,努力完成各级领导布置的任务。

(二)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校规校纪。坚持在岗到位,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课。

(三)要严格遵循请销假制度: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必须填写“鲁东大学实习生请假单”,先经过实习学校的同意,校方当即通知带队教师,待带队教师同意后方能准假;且请假时间超过三天的,由带队教师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方能执行。向实习学校进行销假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请假时间累计超过顶岗实习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考核资格,必须重修。

(四)实习学生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教书育人,爱护学生;衣着朴素,举止得体。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五)实习学生自觉接受专业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业务指导,认真备课,虚心求教,尽职尽责地完成实习任务。

(六)实习学生在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实习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参与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调查研究和为当地服务的社会实践活动。

(七)实习学生要发扬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团队精神,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努力培养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自觉增强艰苦奋斗的意志品质。

(八)实习学生要自觉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实习期间要注意防火、防电、防水、防盗、防骗。遇到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并与实习学校领导、教师和驻县带队教师取得联系,事后向所在学院汇报。无事不准外出,更不得单独行动。不经实习学校领导批准,不得到其他实习点活动。晚上要按时休息,不准离开学校。如因个人原因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责任一律自负。

(九)对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发生的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参照《鲁东大学顶岗实习违纪学生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适合或不能继续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由驻县管理人员报经学校教务处同意,勒令其返校,顶岗实习成绩按不合格计。

(十)实习学生在实习结束离开实习学校时,要将实习期间的未尽事宜交待清楚。使用的教具和生活用品等要完整归还。住处、办公室要清扫干净。

七、实习学校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本校指导实习的工作计划,动员教职工积极热情支持教育实习工作,研究、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二)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实习生的教学工作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的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中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经验),确定实习班级。

(三)安排实习生的食宿,并解决备课、试讲等教学工作场所,为实习生创造必要的实习条件。

(四)保证实习生有充足合理的教学工作量,督促指导教师完成指导任务,评定实习生实习成绩,并作出鉴定。

(五)要求实习生严格遵守教育实习纪律,对违反实习纪律,经教育无效者,应通知带队教师。

(六)关心实习生的安全,不允许他们独自带中学生外出活动,以免由于经验缺乏,发生意外。

(七)在总结、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基础上,根据实习生在教学、班主任和教育调查(论文)等三方面的实际情况,填写有关表格。

八、实习学生成绩评定与评优

实习学生成绩及评语由各学院根据学生以下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第一,学生在校内微格教学及备课试讲阶段的综合情况;第二,学生在校外顶岗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学校老师意见等;第三,学生在实习结束后校内总结阶段的表现。具体评定办法参照《鲁东大学教育实习实施细则》。

九、总结与汇报

各学院在顶岗实习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一)实习生成果汇报

1.各学院应组织实习生上汇报课,验收顶岗实习成果。

2.各学院应举办师范生顶岗实习经验交流会,要求下届全体师范生参加。可挑选实习及汇报课表现优异的实习生为低年级学生上示范课或作实习报告。各学院可采用优秀实习生作实习报告(可借助ppt演示文稿)、演讲、座谈、现场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要求各学院:(1)提前将本院的交流会活动安排通知教务处;(2)在交流会结束后将活动写成新闻报道,并报教务处。

(二)实习汇报展

参展内容:汇报展板及实物,内容包括实习生听课记录、教案、班主任工作笔记、教研论文、教育调查报告、CAI课件、自制教具;实习生心得;实习生风采图片;带队教师听课记录、工作笔记;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检查记录等。

(三)实习资料整理归档

1.将全院实习生名单(包括分散实习)、实习生《教育实习成绩评价表》、实习成绩打印单、优秀实习生登记表等存档备案,其中实习成绩打印单于学期末上交教务处;

2.将实习生的优秀教案、优秀班主任工作记录、优秀教育调查报告分别汇编存档,优秀实习心得或感悟(电子版)排版装订成册;

3.将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实习计划的完成情况、实习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实习生的典型事例、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写成教育实习工作总结,上交教务处。

十、经费保障

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因特殊情况,师范毕业生自行联系实习学校时,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由学生本人于开学第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由学生本人写出安全保证书交给所在学院,其中必须明确:在实习期间安全责任自负,如发生人身意外事故与学校无关。家长必须在保证书上签名。

3.要向所在学院提供实习学校的接收证明。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