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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7-03-03   点击量:   作者:外国语学院 

鲁东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暂行办法

鲁大校发〔2007〕158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0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我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比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目的和意义

实验教学是实践教学内容体系中基础实践层次中的核心,随着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社会各方面对学生动手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开设综合性实验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验动手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及查阅中外文资料的能力。开设设计性实验的目的在于着重培养学生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界定

(一)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一般而言,综合性实验的综合特征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实验内容的综合性:实验内容的综合性是综合性实验的重要特征,旨在培养学生知识的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对基础课而言,实验内容一般为涉及本课程的知识综合或系列课程知识综合,而专业课则常常涉及相关课程或多门课程的综合知识。具体把能将一门课程中二个及以上的知识点有机结合,或者属于二门及以上课程的知识点有机结合的实验认作综合性实验。

(2)实验方法的多元性:即综合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本实验方法完成同一个实验,培养学生运用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不同的实验原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掌握不同的实验方法,这样的实验即为综合性实验。

(3)实验手段的多样性:综合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实验手段完成同一个实验,培养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通过不同的手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掌握不同的实验技能,这样的实验同样是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可以在一门课程的一个循环之后开设,也可以在几门课程之后安排一次有一定规模的时间较长的实验。

(二)设计性实验

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

设计性实验可以采取如下形式:

(1)教师给定题目和方案,学生自定实验步骤、自选(或自行设计、制作)仪器设备并独立完成;

(2)教师给定题目,学生自定整个实验方案,独立完成实验;

(3)学生自定题目,并独立完成从查阅资料、拟定实验方案到完成实验的全过程。

独立设课的设计性实验可以是学生单人、也可以由学生组成小组或团队协同合作完成。小组或团队协同完成时,应由指导教师明确其在小组或团队内的分工,尽量使每个学生受到全面的训练。

三、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范围、学时及数量

学校教学计划中的实验课程和含有实验或上机的课程,均属于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范畴。对于课程名称相同,但学时或学分不同的课程,应视为2门课程。一个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项目一般设为2—6学时。

凡有实验的课程都要创造条件开设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一门课程所开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原则上不少于1项。同时,要注重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验质量。专业主干课程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比例,要求达到100%,其他课程的开设比例应达到教育部教学评估的要求,总目标要求不低于80%。

四、实施程序及要求

1.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设置与认定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设置和认定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依据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在遵循本门课程或本专业教学规范的前提下,经过充分论证,选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设置方案,并填写《鲁东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表》,报本教学单位认定;各教学单位对所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后认真填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并报教务处备案。各教学单位要完善已认定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及对学生实验报告的要求等材料。

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施要求

(1)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应在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总学时数不变的前提下开设;也可作为实验室开放项目供学生选做。

(2)实验室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设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对学生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报告进行认真批改,并做好材料保存。

(3)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

3.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验收

每学期末,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学期开设课程涉及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进行验收,并做好材料保存。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实施完成后向教学单位提交相关原始材料,主要包括:实验报告、实验成绩、实验效果分析、实验总结等。

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教师、学生的问卷调查和座谈会,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效果和满意度进行总结、分析,并向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反馈。

4.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各教学单位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情况的总结材料送教务处备案。

五、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运行和管理

(一)学生预习、准备和制定设计性实验的实验方案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给学生的发挥与创新留下了比较广阔的空间,但与此相适应,学生有许多准备工作应在实验之前的课余完成。学生课前预习、准备的情况将极大地影响实验教学效果,甚至关系到实验能否顺利进行。

设计性实验应适当提前向学生布置任务。学生应根据实验任务,查阅资料,进行理论分析和研究,确定实验方案,或根据规定的实验方案,确定实验步骤。相关实验室应当为学生了解实验室现有的仪器设备情况创造条件。

学生拟定的设计性实验的实验方案或实验步骤,以各学院统一的格式,写成书面方案(或实验步骤),其内容应包括文献查阅(综述)、理论分析或研究、实验方案(目的、设备、方法、步骤等)。书面方案(或实验步骤)应经过指导教师审查同意。

指导教师在审查学生拟定的设计性实验的实验方案(或实验步骤)时,如有必要应会同相关学科的教师或实验室教师共同讨论其可行性和安全性,甚至由实验室组织试做。

(二)实验和实验中的指导

为了适应学生活跃的思维,不同的思路,正式实验前实验室应当尽量预备较多的设备及器件。在学生准备实验的过程中指导教师可与学生一起讨论或作必要的辅导。

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该避免手把手教的指导方式,多让学生自己动手。但指导教师应密切关注学生的实验过程,对于思路太偏的学生可以适当点拨,着重引导学生如何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用来解决实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多用启发式教学,而不要对学生的操作干涉过多,应注重最后的实验结果及对结果的讨论。

(三)实验报告

指导学生写出高质量的实验报告是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重要的环节。要求学生从实验方法的建立、实验步骤的设计、实验设备的选择、实验数据的处理、实验结果的分析讨论等方面写出报告。

对理论上有创新或有工程实用价值的成果,指导教师要鼓励和指导学生写出学术论文予以公开发表。

(四)教学小结

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完成独立设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后应以课程教学小结的形式进行小结,并同时总结实验情况与效果分析,说明学生的参与情况、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学生对实验的兴趣与积极性、学时数及实验创新点以及今后应改进之处。

指导教师应注意收集优秀的实验报告和完成的实验成果。

(五)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成绩考核

综合性实验:实验准备及实验操作不低于50%。

设计性实验:实验设计(方案制订)不低于40%;实验准备及实验操作不低于30%。

以小组或团队完成的实验,应由指导教师按工作能力和实际,确定每个学生的成绩。

六、其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